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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8年度全省兵役登记工作自1月10日全面展开

    信息发布者:郑宗文
    2018-01-26 21:07:51    回复:0    点赞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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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《兵役法》规定,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,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,按照县级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。今年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(2000年出生),要按照规定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。

      省征兵办公室提醒广大适龄青年,完成兵役登记并不代表已经报名参军。兵役登记时可申请应征报名,也可申请暂缓应征。今年有意愿参军入伍的青年,在完成兵役登记后,要继续在全国征兵网完成“应征报名”的相关操作。往年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,可登录网站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。

      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名适龄青年的权利和义务。公民有拒绝、逃避兵役登记等行为的,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,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;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,应当依法组织或督促本单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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